事件与时评

关于新形势下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10/10/2025 8:34:34 AM

在领导革命事业的全过程中,我党始终把创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作为党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草案对此作了充分体现,提出了十分基本而又精炼的方向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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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四十年的革新开放,我党对在党执政条件下领导方式的认识实现了重大突破;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把创新领导方式与加强党建设与整顿紧密结合,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对政治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外交事务等各个领域的全面有效领导,作出了重要贡献,推动了革新事业、建国卫国事业的伟大实践,进一步增强了人民对党的信任。由此,我党肯定:“……加强和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决定性因素”1

然而,仍然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文件颁布数量过多,一些文件内容笼统、分散、重复,增删修订不及时,致使党在某些领域的领导效能未能充分发挥。“贯彻落实决议的工作仍是薄弱环节”;党的若干重大方针、方向尚未能及时、充分地制度化,或虽已制度化但缺乏可行性。党的组织模式及政治体系仍存不足,党内作风、工作方式的革新尚未符合新形势的要求。为确保党完成历史使命,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草案明确提出:“继续在新形势下大力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2。这是从现实形势出发、具有一贯性的重大方针,需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重点内容。

一、制度化、具体化并有效落实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

这是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首要问题。因此,在继承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已明确的基本内容——继续完善、具体化并有效实施“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的基础上,同时要把握和处理好包括“党领导、国家管理与人民当家作主”在内的重大关系。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草案进一步要求“将这一关系制度化”。

对于党的领导而言,作为政治体系的核心领导力量,为完成其领导与执政职能,必须提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领导全党、全民、全军认真组织实施,以取得最高效益。党要领导政治体系的组织与运作,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监督政治体系各组织的活动。同时,党必须经常进行自我革新、自我整顿,防范因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以及外部敌对势力的破坏而导致的蜕化变质。事实证明,正是越南共产党,而不是其他任何组织,决定着“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机制的有效运转。

对于国家而言,谈到任何政党的“执政”,首先指的是其对国家的领导作用。在社会总体和法治国家中,国家是权力的中心,体现执政阶级的意志和广大人民的权力。在我国,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强大执政能力的体现,反之亦然。在与党的领导、执政关系中,国家——而且只有国家——具有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度化的职能和任务。

特别是,当国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与党共同完成民族发展的使命,根据宪法赋予的职能,国家必须更加鲜明地转向管理型、服务型职能。由于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高权力规范,因此法律本身已蕴含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与内容。由此可见,要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必须继续提升党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的领导与执政能力,在此过程中具体化“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准确界定各自职责与权限,确保党不包办代替、不越位“干政”,国家亦不放任领导空白。

对于人民而言,党的诞生、存在和发展,不是为党自身,而是为了“人民是主人”“人民当家作主”。党是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全民族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指出:“人民是革新、建国卫国事业的中心和主体;一切方针政策必须切实出自人民的要求、愿望以及合法、正当利益;要密切党群关系,依靠人民建设党;以人民的幸福安康为奋斗目标;巩固并增强人民对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信任。”3

在论及党的领导与执政时,还应强调加强党对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及群众团体的领导,使这些组织更积极地履行监督和社会反辩职能。党在领导、执政过程中,要对比、吸收、处理来自这些组织的反辩意见,从而不断调整、补充、发展和完善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创新党对政治体系和全社会的领导方式,以适应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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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体制,贯彻党统一领导政治体系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和编制管理的原则,强化分级,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权责

当国家迈入新时代,将出现快速而持续的发展,这要求组织机构调整必须加快节奏、提高效率,同时确保精简、高效、有力。为完善体制,党必须负责领导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干部工作,确定政治体系编制。这是一场真正的革命,是现实生活的必然要求,必须以最高政治决心积极推进,同时坚决防范消极与利益集团现象。

坚持党统一领导干部工作的原则,不仅适用于党自身,也适用于整个政治体系。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草案明确指出:“完善体制,贯彻党统一领导政治体系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和编制管理的原则,强化分级,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权责。”4作为政治体系的核心和领导要素,党抓干部工作,是实现“党领导、执政”的最高要求。为此,党必须制定关于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和制度,并通过各级党委、党组织、党员干部在政治体系机关、国有经济组织和公共事业单位中领导、指导和组织实施。在此过程中,要分级明确党委、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权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责任,尤其是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作用,在提出和组织实施干部工作的集体决策时,做到各负其责。

在执行中,各级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党的决策并不意味着党越权干涉、包办代替政治体系中其他组织的事务,而是为了落实“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分级分权并不意味着放松党的领导和国家管理,而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感,在机构编制调整和体制改革过程中担当重任。

三、大力推进党内行政改革,创新领导作风、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重点修改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织的工作规则

实践表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国家政策法律的过程中,行政改革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体仍主要集中于国家领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落实仍是薄弱环节,仍存在“说得多,做得少;说得好,做得差;只说不做”等现象。党的决议、指示颁布后,各级党委、党组织在学习贯彻上仍显迟缓,尤其是基层;有的地方认为发文宣传就算完成任务,未能认识到若止步于此,党的决议便难以落实到位。不少党组织在制定本级行动方案时照搬上级方案,缺乏创新精神,与本级、本行业、本地区实际脱节;有的地方执行不力。因此,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草案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党内行政改革。特别是把改革行政手续作为关键环节,打通堵点,创造条件,提升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充分释放发展动力,推动国家全面发展,尤其是在数字化转型和人工智能应用时代。

为避免迟滞,各级各部门必须实现自我突破,坚持不懈地创新党在中央及基层各级领导机关、参谋机关的领导作风、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着力改进党的决议、指示、决定的制定;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科学处理多渠道信息,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同时,坚持改革党的决议、指示制定和各级组织实施的程序,使其简明、明确、贴合各行业各级职能任务,以便立即执行,减少等待、指导、细化的中间环节。这一精神已在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草案中得到充分体现,文件内容更加集成、精炼、言简意赅。

造成部分党委、党组织“包办代替或放松领导作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尚未制定或未科学执行工作规则。因此,应集中修订、补充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织的工作规则,严格规定任务、权限、关系和程序,确保在党的职能、任务、组织体系以及政治体系各级组织中民主、公开、透明、具体;克服包办代替或放松领导的现象。同时,要经常检查、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以适应实际发展的要求。

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确保党在新时代完成领导越南革命历史使命的重要因素,为民族崛起、繁荣富强新纪元提供根本保障。要实现继续创新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主张,要从中央到地方、基层各级党委、党组织及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以高度政治决心,认真领会并高效落实文件草案中所确定的各项指导内容。(完)

作者:麦光胜教授、博士

                         

1. 越南共产党:《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草案》,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25年,第23页。

2. 同上,第60页。
3. 越南共产党:《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第一集,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21年,第96-97页。

4. 越南共产党:《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草案》,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25年,第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