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实践

第五军区按照十三大八中全会决议 建设强大的武装力量

9/18/2024 3:55:58 PM

深入贯彻党中央于2023年11月24日颁布关于新形势下卫国战略的44号决议,第五军区党委、司令部集中精力领导、指导,建设强大的武装力量,为提高综合质量和作战实力奠定基础,确保随时接受并圆满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

近年来,军区范围内政治和社会形势基本稳定,国防与安全得到加强和巩固,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和整顿、反腐败和反消极斗争取得了积极成果。人民对党、国家和制度的信任进一步增强。然而,敌对势力和反动势力依然不断进行破坏,尤其是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破坏民族团结,反对革命政府,特别是在西原地区2023年在得乐省Cư Kuin发生的恐怖事件就是其中一例。同时,他们还利用跨境民族亲属和血缘关系进行联系、勾结,指示进行破坏活动等。

第五军区武装力量参加训练

为了牢牢卫国的重要战略要冲,并落实建设“精干、紧凑、强大”并迈向现代化军队的方针,自2018年以来,国防部已指派第五军区实施军区武装力量调整项目的“示范点”。根据该任务,军区党委和司令部深入贯彻并认真执行中央政治局、中央军委、国防部的决议、指示和结论,集中领导、指导并同步实施建设“精干、紧凑、强大”组织编制的各项措施。整个过程遵循谨慎、民主、不急躁的方针,严格按照上级的指导进行,遵循正确的程序步骤,不跳跃阶段,确保任务不受负面影响。为了实施这些措施并确保高效,军区特别注重从党委、指挥员到每一名官兵的思想教育,统一认识,形成高度共识和决心;并在组织和编制调整的过程中,做好思想工作和政策执行。目前,军区完成了100%的计划指标;其中,机关编制调整减少了25%,人员数量减少了21%,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指标;实施了新的组织编制,合并了从基层到军区直属单位的后勤和技术部门,完成了地方军校和五号职业学院的解体工作。

今后,在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关于新形势下卫国战略的决议的基础上,军区党委、司令部将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合作,保持和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直接全面领导,以及国家对国防建设的集中统一管理;发挥人民在卫国事业中的巨大作用,构建坚实的“民心阵地”;保持和平、稳定的环境,以促进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加大投资建设全民国防,人民安全以及在军区范围内构建与人民安全、边防安全相结合的全民国防力量和阵地。重点是以下几个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军区武装力量的绝对直接全面领导,建设政治过硬的军区武装力量。坚持和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直接全面领导是我党和军队的基本原则和一贯方针。在新形势下,到2025年的目标是基本实现建设“精干、紧凑、强大”的军队,为2030年建成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的人民军队奠定坚实基础。建设“精干、紧凑、强大”的军队,首要标准就是“政治坚定”。因此,军区将按照十三大八中全会决议的观点、目标和方针,集中力量建设各级党组织,使其在政治、思想、道德、组织和干部队伍上都坚强有力。加强军区武装力量的革命本质,确保党的思想阵地在军区武装力量中牢固不破,使干部和战士深刻认识到革命目标和理想,具有正确的奋斗动机,绝对忠于党、祖国和人民,随时准备为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献身。要始终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革命本质、人民性、民族性以及“胡伯伯部队”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军队“非政治化”的阴谋和手段。干部、党员要在战士和群众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没有思想衰退、“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表现;经常根据中央军委于2021年12月28日颁布的847号决议,培养和锤炼符合新时代“胡伯伯部队”五个基本特征的品质;清醒识别并坚决斗争反对决议中列出的个人主义的十种表现。

二是,建设“精干、紧凑、强大”的军区武装力量,关心建设干部队伍,提高训练质量。各级党委和指挥员继续贯彻执行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于2022年1月17日颁布的5号决议和中央军委于2022年4月2日颁布的230号决议,按照八中全会决议所确定的国防与安全建设措施,继续领导实施2021-2030年及未来年度的武装力量编制调整工作。集中建设一支“精干、紧凑、强大”的常备力量;编制科学合理,确保指挥有效,反应迅速,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及时行动,避免处于被动或出乎意外。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后备力量,具备军事和专业技能,随时为常备力量提供补充,保护祖国。建设一支“强大、广泛”的民兵力量,随时准备战斗、作战和支援作战,保护党、政府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以及地方和基层机构的财产。重点落实2020-2025年任务期的突破环节,即“建设一支模范、责任高、工作高效的干部队伍”。

三是,加强正规化建设,严格遵守纪律,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正规化建设和纪律管理的文件、指示和指导。干部和士兵要保持政治坚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高昂的决心,随时接受并圆满完成任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军队的管理条例和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正规化作风,确保军区武装力量的稳固发展;提高组织纪律性,履职尽责,遵守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兵力、武器和技术装备;不违反规定使用部队开展经济活动。推动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确保工作处理的效率、安全、保密和节约。

四是,发挥建设全民国防的核心作用。根据十三大八中全会决议关于全民国防建设的方向,各机关和单位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合作,坚决、同步、高效地推进军事和国防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在重点地区、少数民族、宗教、边境、海岛地区。提高各级机构的国防管理能力和国防工作的参谋能力。动员和有效利用资源,增强和巩固军区防御体系以及省市防备区的潜力和阵地。有效实施经济与国防相结合的项目,进一步提高国防经济单位的运作效率,解决国防用地管理中的遗留问题。严格审查涉及国防和安全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确保“每一步经济社会发展都是增强国防和安全建设的步伐”;部署规划和发展经济社会时注重双重用途。建设和管理战斗工程、边境巡逻道路、各级指挥部、仓库、修理设施和后勤技术基地。做好具有军事战略价值的地形规划和管理。与地方党委、政府、群众组织和其他单位密切合作,参与建设坚实的“民心阵地”,实现“安民、掌握民意、争取和保卫民心”的目标。全面有效开展国防外交工作;紧密结合国防外交、国家外交和人民外交。随时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有效开展防灾减灾、救援救灾和疫情防控;在军区范围内制定计划并做好民事防御工作。

五是,保障军区武装力量活动的后勤和技术支持。继续贯彻执行各级关于2030年及未来年度后勤和技术工作的领导决议。充分发挥合并、解散和重组直属单位后勤技术部的有效性,同时,做好后勤局和技术局的解散工作,将其重组为军区后勤技术局。在财政、物资和技术等方面为武装力量的任务实施提供保障,确保“紧凑、精干、强大”的作战力量,随时接受并完成任务。

保护社会主义祖国是越南革命两大任务之一。面对革新事业越来越高的要求,第五军区武装力量要继续有效开展八中全会决议,维护祖国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保卫党、保卫国家、保卫人民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革命成果以及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成果,从内部消除各种危机,为国家建设和发展营造和平稳定的环境。(完)

作者: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委员、第五军区司令员蔡大玉中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