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拥有超过3,260公里的海岸线、逾1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以及3,000多个大小岛屿,扼守着连接太平洋与印度洋的国际航运要道,航运密度居世界前列,政治与经济地位极其重要。
![]() |
| 安江省军事指挥部首长与工作代表团慰问KG-96025-TS号民兵海队船(图自人民军报) |
在当前背景下,越南东海正逐渐成为大国战略竞争的中心,潜藏不稳定风险;国家在海上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管理与维护方面仍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这要求我们必须发挥综合力量,做好海洋岛屿主权维护工作。据此,近年来,在中央军委、国防部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有关机关、单位以及部分沿海地方已组织实施《新形势下建设常备民兵海队参与维护海洋岛屿主权》项目的第一阶段,并取得了初步的重要成果。然而,由于该力量成立时间不久,省党委、政府及军事机关在领导、指挥和管理方面经验仍不足;编制、装备、训练以及活动模式仍存在不统一之处,影响了该力量执行任务的整体效果。基于上述实际,研究并提出提高常备民兵海队在新形势下参与维护海洋岛屿主权行动效能的措施,已成为一项紧迫而必要的任务。
一是,加强沿海省(市)党委、地方政府和省级(市级)军事指挥部对常备民兵海队建设与运行的领导和指导。这是一个具有原则性的问题,旨在确保党对包括常备民兵海队在内的武装力量实行绝对、直接和全面的领导。实践表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能够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及群众组织的参与与协同,形成综合力量,使常备民兵海队建设全面过硬、活动高效有力,并符合地方的 特点与实际情况。同时,常备民兵海队是当地的骨干力量,在国防、安全出现有关国防和安全情况时能够随时与其他力量配合行动。因此,加强领导和指导将保证该力量始终保持高度战备状态,在任何情况下出色完成任务。此外,省级军事指挥部是地方军事国防工作的参谋、指挥和指导机关,对常备民兵海队的建设和运作情况向地方党委、政府以及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负责。因此,沿海各省(市)的军事党委和军事指挥部要加大领导指导工作力度,提高常备民兵海队党支部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明确对各级的指挥、分工和职责;加强检查、监督、总结、评估并及时吸取经验教训,防止出现职责重叠或任务遗漏现象。同时,要发挥各机关、部门、团体和人民在协同实施任务中的作用,营造综合力量,为该部队参与维护海洋和岛屿主权创造最有利的条件。
在领导、指挥和管理过程中,需要通过各项制度、政策对参与实施任务的常备民兵海队干部、战士及其家属关心、动员、鼓励和关照;尤其是就地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家庭收入的政策,让干部和战士安心实施任务。根据法律规定、上级对民兵自卫工作的引导以及国防、安全任务和海洋、岛屿的实际情况,各地方军事机关要充分发挥参谋作用,为地方党委、政府 在常备民兵海队参与维护海洋和岛屿主权的建设与运行提供建议。
![]() |
| 常备民兵海队船舶官兵与各单位干部配合维修船舶(图自人民军报) |
二是,重视建设组织上坚强有力的常备民兵海队。为实现这一目标,各沿海省(市)要继续有效实施提案所既定的路线图;省(市)军事指挥部要积极研究并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做好宣传、动员和筛选参加常备民兵海队的公民;组织开展标准审查和资格核查,择优遴选政治立场坚定、品德良好,具备一定文化、社会与法律知识,并具有出海经验的同志,按民兵自卫局年度计划,送训培养、训练海队指挥班子、船长、轮机长、驾驶员、通信员等各类职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对海队和船只进行组织编组;力争海队在船舶数量、武器装备、器材和辅助工具等方面实现满编;人员数量必须达到编制表规定的100%(其中党员比例达到30%以上,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达到30%-40%);同时,切实做好接收海军军种增派的军官和军队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各支常备民兵海队的相关工作。与此同时,继续研究并向军区提出建议,参谋国防部根据各地海洋、岛屿地域特点和具体任务需要,对常备民兵海队的组织编制和装备配置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是,提高训练质量,满足参与维护海洋、岛屿主权任务的要求。在国防部规定的训练内容和计划的基础上,各沿海地方军事指挥部要主动研究、补充和完善训练内容与计划,使之更加符合本地区海上任务特点和实际海域情况。训练前,要切实做好人员、训练场地、物资、装备以及训练器材等各方面准备工作。训练过程中,抓好“基础、实用、质量”的训练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观点、八项原则、六个结合”,紧密结合训练与纪律作风锤炼,并同步开展民运工作。
在陆上和海上训练内容方面,紧贴上级计划要求,常备民兵分队要结合本级实际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并与海军有关单位协调配合,依据总参谋长于2020年3月30日签发的556号决定,按规定内容和程序组织实施海上训练。通过训练,逐步培养海队干部、战士的指挥、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使其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不断适应海上生活条件,熟练掌握专业技能操作,特别是舰船进出港机动以及现有舰载装备的操作使用。在渔具、网具使用训练方面,由各省(市)军事指挥部制定计划,组织协调开展渔场勘察,集中对渔网船艇编组进行渔具、网具训练;同时,指导常备民兵海队将渔场勘察、渔具训练和海洋渔业资源开发同海上态势掌握有机结合。每次结合训练开展的海上活动,可在现行规定基础上适当增加1-2艘船只,活动时间一般为18至22天。
实践表明,近年来在渔具、网具使用以及长期海上航行技能、生存能力和抗风浪能力等方面,对干部、战士的训练仍然存在一定不足。为加以克服,一方面,在征集公民参加海上民兵力量之初期,就应注重优先选拔已经或正在随渔船从事海上捕捞作业的青年;另一方面,要与海军力量及船主密切协作,有针对性地为海上民兵补充开展上述内容的训练。训练结束后,各级领导、指挥员,尤其是省(市)军事机关的领导和指挥员,要加强检查评估训练成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组织实施训练以及干部、战士遂行任务效果等方面,提炼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四是,切实做好保障和政策落实工作,确保常备民兵海队高效运行。从近年来的实践情况看,新组建的民兵海队普遍尚未拥有固定驻地;海上活动受气候、天气条件严酷影响较大;现行海上执行任务的保障和政策措施尚未完全契合任务特点,进而对干部、战士的思想状态、心理承受能力和身体健康产生影响,对海队整体运行质量造成不小制约。因此,承担任务的沿海省(市)军事指挥部应加强与农业和环境厅等部门的协作,完善渔船登记、检验以及水产海洋服务经营相关手续;加快推进常备民兵海队营房建设和船舶停泊码头项目的规划与审批工作。当前,对暂时无法落实专用停泊区域的省(市),可先行利用本地区现有码头设施进行船舶停泊,并逐步推动划设专门区域,以保障部队驻扎、训练和机动执行任务的便利条件。组织为100%海队干部、战士办理船体保险、民事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确保各类条件完备,保障海队船舶在参与维护海洋、岛屿主权的同时,能够结合开展海洋渔业资源开发活动。海队执行任务期间,每一项任务都必须按照分级负责要求,制定具体、周密的保障计划,其中重点做好燃料、生活用水以及海上、岛屿活动所需各类物资的保障工作。与此同时,要关心并不断改善干部、战士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增强其对海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适当提高具有任务特点的补贴标准;在节假日、春节期间组织慰问赠送礼品;在干部、战士家属患病等情况下,及时给予必要的关怀和帮助等。
深入研究并有效推进上述措施的落实运用,同时加大对武器装备、技术器材、运输工具和辅助装备的投入、补充与升级,使之与常备民兵海队的职能任务相适应,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有利于全面提升海队的履职能力,更好满足参与捍卫祖国海洋与岛屿神圣主权的任务要求。(完)
作者:第九军区副司令员郭文儒少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