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实践

提高司法法制工作质量 严守军队纪律

10/6/2019 9:00:18 AM

司法法制工作对建设属于人民、由人民做主、为人民服务的法治国家非常重要。近年来,在中央军委与国防部的指导下,全军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家关于司法法制工作的决议和指示,采取同步措施,有效开展工作,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果,为防止和打击犯罪,严守军队纪律,提高军队作战能力作出积极贡献。

有关军事国防领域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司法法制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军队司法改革工作得到推动并取得积极全面的成果。司法、监察、法制等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主动与各机关单位紧密配合,为中央军委与国防部提供参谋意见和建议,做好业务工作。全军官兵的责任尤其是司法法制机构官兵对司法法制改革工作之重要性的认识得到增强。法律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得到开展并深入发展,切实有助于强化官兵执法执纪意识。起诉、调查、追诉、审理、执行等诉讼活动按法律规定紧密客观进行,避冤假错案,不让一个犯罪贩子逍遥法外。一些复杂重点案件得到调查审理并严正处理,被官兵和人民予以高度评价。

黎詹上将检查16号兵团司法法制工作并发表讲话

今后,党、政府将进一步推动司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球化条件下的强军卫国任务要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社交网的发展、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促进新犯罪类型的出现,直接影响着全军的行动及官兵的执法执纪。为了防止遏制并有效打击犯罪活动和违法行为,严守军队纪律,全军各级党委、指挥员应集中做好以下基本内容:

第一,加强各级党委、指挥员对司法法制工作的领导。

各机关单位尤其是司法法制机构党委、指挥员应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府、中央军委、国防部关于司法法制工作的决议和指示,特别是第十届中央政治局于2005年6月2日颁布关于2020年前司法改革战略的49-NQ/TW号决议、中央军委于2007年3月8日关于2020年前军队司法改革战略之领导的67/NQ-ĐUQSTW号决议以及国防部关于司法法制工作的各项计划。基于此,加强各级党委对司法、监察、法制等工作及司法法制机构活动的领导,坚决克服领导宽松或者不适当干涉司法法制活动等表现。同时,进一步指导各级单位做好司法改革工作,在根据上级各项决议和指示的基础上,从军队的政治任务出发,集中全面开展司法、监察、法制工作,确保抓好核心把握重点,提高调查、追诉、审理、执行等工作的质量。

第二,健全组织,提高司法法制机构的能力,对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斗争,严守军队纪律。

近期,全军违反法律和军队纪律的次数趋于下降,但事件的严重程度有所增加。特别是出现了高科技罪犯、经济罪犯、伪造假证罪犯等新的复杂的犯罪行为。因此,应进一步推动开展“军队司法机构组织与活动改革”项目,尤其是朝着精简强大且符合军队组织编制的方向,对司法机关进行部署,提高司法机关的运作效率。目前,注重健全全军法制组织和各机关单位法制干部队伍,尤其是按照国防部长于2016年3月24日颁布关于在军队设置法制处与司法干部的1111/QĐ-BQP号命令,健全省市级军事指挥部、边防部队指挥部的法制专职干部队伍。对全军负责司法、监察、法制工作的干部进行排查,研究制定“军队法律干部培训”项目,制定计划筛选培训专业能力、政治理论、外语、信息技术、检察员、审判员等专业。同时,做好集训培养工作尤其是法律新问题、业务问题,加强司法、监察、法制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锻炼,让干部队伍数量齐全、机构合理、质量优良。司法法制干部要具备过硬的政治本领、高度责任感、职业道德优良、精通法律业务,了解军事国防知识,拥有科学的工作作风。

为了加强党对防止打击犯罪活动的领导,军队司法法制机构主动与国家维护法律、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交流信息,组织业务活动,掌握管理好涉军违法犯罪活动,确定其原因,提出预测,及时为各级党委、指挥员有效防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同时,提高调查、追诉、审理、执行等工作质量,确保正确判案,避免冤假错案,不让一个犯罪贩子逍遥法外,尤其是刑法罪犯、重点案件、重大刑事案件。有效开展司法活动中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行为的提案,坚决不让军队防止和打击犯罪活动出现违法现象。

第三,进一步研究制定补充完善有关军事国防领域的法律文件。

国防部有关部门尤其是国防部法制司继续根据党的主张与观点、国家的政策与法律、军事国防任务,推动排查核对,研究补充完善有关军事国防领域的法律体系,坚决克服文件缓慢现象。为了取得高效,各级各部门应加强配合, 进行全面审查,消除各种法律文件的重复性,经常跟踪国防部关于法律法规文件的制定、颁布和修改补充,及时汇报并提出废除或修改补充不符合国家法律的文件。国防部法制司与各机关单位配合,对国防部负责法典化的内容予以法典化。目前,集中完成国防与海警法典及其实施细则,并刊登在国防部门户网站几个机关单位信息网站上,为接近与实施提供便利。

第四,推动改革创新,提高法律宣传普及教育工作质量,带动官兵自觉执法意识的好转。

各司法机关与全军各机关单位紧密配合开展法律宣传普及教育工作计划项目,让官兵充分把握法律规定内容,认清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提高警惕精神,主动预防和打击犯罪。各机关单位应在符合官兵特点和当地情况改变宣传教育内容与形式,实现法律宣传普及教育工作与政治教育、思想管理、正规化建设、纪律锻炼紧密相结合,照顾官兵的精神物质生活,为官兵在军旅环境中放心工作、努力奋斗营造顺利环境。同时,有效开展“法律日”模式,推广并发挥“法律书柜”模式的效果,发挥“军人心理与法律咨询”、“每天一条法律问题”、“一周学习一条法律”等法律宣传教育模式的作用。加强法律知识比赛,发行有关生活技能的资料、法律问题库,开展法律舞台化模式,吸收鼓舞官兵积极参加。各机关单位应经常通知并吸取经验教训,通过重大违纪行为尤其是违法行为,对官兵进行思想引导。军队新闻机构进一步改变宣传教育内容与形式,组织宣传教育专栏,为全军司法改革主张与任务及司法活动予以宣传。

此外,军队司法法制机构应积极参加研究补充完善有关司法鉴定、司法协助、司法记录的法律政策,旨在强化司法干部的认识,为其完成职责与任务奠定基础,为司法活动有效运作做出贡献。继续指导各机关单位做好基础设施、业务设备与工具的保障工作,修建或升级修建司法机关总部。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尤其是预防和打击涉外犯罪活动和国际恐怖主义的合作。

提高军队司法法制工作是一项重要且急迫的任务,旨在维护军纪法律及正规化规定作出贡献,以此为基础,提高军队综合实力与作战能力,确保军队能完成所有任务。(完)

作者: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国防部副部长黎詹上将